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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出去打工多年,自己承包的土地扔下,别人捡起来种。别人能确权这块土地吗?
如果有人具有这样的想法,那当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绝对可以称为厚颜***到了一种地步。
首先可以很肯定的答复给题主,这片土地在未经过原本村民的同意下,别人是不能确权的,你也没有确权这片土地的权利。别人已经确权的土地,即便是扔下不种那也是他自己拥有的合法土地,他本人具有这片土地的使用权、支配权和所有权。你捡起来种别人的土地已经是沾便宜了,如果在挖空心思想通过土地确权的方式彻底的掌控被人的土地,那真的是万万说不通的。
关于现在农村土地的种植现象,小小李从自己的鲁西南农村来给大家说道一下我们这里一般的种别人地的情况:
首先在农村如果家里面劳动主力少的、或者是身体不方便没有个人能力的,同时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薄弱,一般土地都会租赁给村里别的种粮户,如果种粮户也是单纯的种植普通的粮食作物,比如小麦、玉米,那么每亩的租赁金是500元。
当然这个价格算不上高,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但拥有土地的人这些钱最起码也是可以补贴家用的。不要总是一味的说承包金在1000元等等,在农村真正的种植大户能有多少?如果不搞特色种植和大规模的瓜果蔬菜基地,谁会愿意花高价来土地种植那?单纯的种植普通的农作物500元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其次还有一部分人居家常年在外打工,没有时间和精力种地,但同时是本村的村民,他同样具有自己的农村土地,他自己的土地自己享有无可争议的支配权。
我们村里的在外打工的人,一般都是把土地都无偿的给自己同宗同族,有或者是在老家关系比较不错的人来种,别人白白给你土地种已经等于是变相的给你经济回馈,你或许不用感恩,但是如果你有别的恶意想法,那真的是应该无地自容。
你种别人的土地不***,但是粮食补贴是别人的,另外农村要缴纳的水费和卫生费,你是应该要代替别人交上的,咱农村人毕竟不是那种只一味沾便宜的人,别人放着土地不租出去,无偿让你种,这样的好事难道你就不懂得回馈一下吗?
我就无偿的种着村子一户人家的土地,每年他回家的时候我都回去接送一些,回来吃吃喝喝联络一下感情,村子里面如果有什么政策和通知我都会第一时间通知他一下,乡里乡亲的你来我往才是农村生活的主体啊。
根据题主的描述作答:
☞☞☞就像以上各位答主的回答一样,这种情况在农村确实非常的多见,很多农村人因为种地受益已经不能满足日益上涨的消费需求,多选择出门打工,留守的也多少老弱妇孺,无力照顾土地,这样的话,自家的责任田就会出现无人耕种的情况,如果没有委托他人耕种,就会出现某个勤奋的村民帮忙耕种的情况,这里要弄明白一点,这是帮忙耕种的,收益可以占为己有,但是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归原来的人,这里先看一下我国的土地政策:☞
>>>责任田与承包田的区别:
1、定义上的区别。责任田是指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使用的田地。承包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所有权的区别。责任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使用的田地。承包田,收益归属承包者,所有权仍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使用权利和义务的区别。责任田,农村税费改革之前,责任田要交纳农业税、土地承包费、粮食定购任务。税费改革后不再交纳农业税等费用,国家还每年发放补贴。
承包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从政策可以看出,分给个人名下的土地,只要政策不变,就是自己的,别人不能够确权
这个问题是很普遍出现的,因为现在青壮并农民大多数都出外打工,村里只剩些老弱病残及留守儿童,种地是困难的事,许多土地都没荒置了,尽管这样,土地在谁的名下,别人是不能随便确权到自己名下的!除非土地主人户口迁移了,或者赠与!他人方能确权继承自已名下!
当然不能。地本来是务工人员的,只是外出务工原因没有种而已。这位捡地种的人,纯属个人行为,并没征得原主人的同意,确权肯定不能确权给他。就像某户外出,闲置房子在家,不可能外人住里边一段时间,房子就成外人的了。确权是全国实行的利民政策,不能随随便便就能确权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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